济宁明年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

2015/12/21 11:38:0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集团新闻

12月1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济宁市明年将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目前准备工作正在筹备中。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将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 

根据《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将市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市)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目前,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不动产登记由济宁市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兖州区的不动产登记由兖州区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局职能分工正在编制中。”济宁市编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好处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建立新的不动产信息平台。错误、重复、不真实等信息通过数据库很容易分辨,信息采集中防止有人弄虚作假,保证了不动产登记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房产交易大厅等资源,合理安排不动产登记工作场所,集中设置不动产业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城市区域内统一登记采取多点办理等方式,科学布局登记网点,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服务。此外,部门之间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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